1月16日,陕州区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五次集体学习。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海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此次集体学习以“坚持党要管党,加强自身建设”为主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内容。会前,中心组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自学;会上,1名专委、2名科级干部和1名部门负责人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发言。

会议强调,要加强政治建设,筑牢忠诚根基。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严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深入了解检察干警思想状况,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问题、发现问题,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
会议要求,要持续改进作风,锤炼过硬队伍。要压实主体责任。班子要带头做到讲政治、守责任、践初心、担使命,涵养清正廉洁风气。强化监督,抓实主体责任。运用党规党纪引导检察干警系好廉洁“安全带”,将廉政谈话、廉政家访等作为检察干警廉政教育中的“必修课”,不断强化纪律教育,加强廉政风险监督。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自我监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落实“三个规定”、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深化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持续抓好“三级例会”“四项督办”,以督查督办推动作风建设、提升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