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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时间:2024-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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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寄语新时代青年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了陈文清在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应勇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等内容,此次会议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主题,详细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开展了警示教育,并通报了典型案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海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海勇在会上提出要求:一要深刻认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重要内涵。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前提和基础。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其本质要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员干部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二要学深悟透主旨要义,切实增强政治定力。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党员干警们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在检察业务工作中融入政治建设,落实好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带头学习好《条例》、贯彻好《条例》,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全局观念,树立政治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要抓好贯彻执行,筑牢廉洁防线。在学习过程中,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使学习《条例》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会上,部分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发言。该院党组成员、科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