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细悟笃行:将四中全会精神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胡爱国
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胜利闭幕。本人认真学习了全会公报,现结合司法理念大讨论、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市区党委部署与本职工作谈以下三点体会。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检察工作
要处理好“命题”“答题”“评卷”的关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属地党委、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确定工作重点。二是坚持过程导向。在案件办理中,充分运用当面解答、“听诊”、文书说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突出预防型公益诉讼与回应型公益诉讼,努力保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未检工作要突出分级干预、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通过综合履职,最大限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和再犯罪率。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在做实工作的基础上,在保护国家秘密与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突出案例编写与信息宣传工作,把办案成果转化为法治公共产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二、坚持以“新、高、绿、强”为着力点,做好检察工作
全会精准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方向,体现出“新、高、绿、强”的鲜明特质。一是围绕“新”字履行检察职能。“新”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及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此,要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营商环境建设;要突出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领域公益监督工作,实现工作突破,为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要关注补贴消费,做好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保护国有财产,让补贴真正助力消费引领。二是围绕“高”字履行检察职能。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资源是显著特点之一。为此,要突出招投标领域犯罪打击。三是围绕“绿”字履行检察职能。美丽中国建设是“十五五”的重要目标之一,“绿”是鲜明特色,是绿色发展和绿色转型。为此,要继续将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监督作为重点,并突出涉大气污染防治公益监督工作。四是围绕“强”字履行检察职能。“强”是强国和强军。从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到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文化强国、农业强国……为此,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涉粮食安全、网络安全、公共交通安全、国防安全等领域的犯罪检察与公益监督工作。
三、坚持以提升文明程度为着力点,做好检察工作
“十五五”规划将“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设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繁荣。一要将“三个善于”落实到每一起检察办案之中。办案结果要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能让检察办案传递错误价值导向。二要突出文化遗产与文物保护检察工作。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突出文化遗产与文物保护公益监督。三要突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男女平等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之一,应加大支持起诉力度,突出妇女就业歧视、劳动保障等公益监督,尽可能保护好妇女合法权益。四要突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要把涉养老、残疾补贴发放、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作为公益监督重点,在侵害老年人、残疾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案件中,坚持从严的基调。
二十届四中全会是一次总动员、总部署,更是一声催征战鼓。检察人要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十五五”目标达成贡献应有力量。